9月30日,记者从山东交通学院了解到,近日,该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奖励办法》等四项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文件,并进行了相应解读。
四项文件对学校人才工作的思路、人才引进与培育、人才工作奖励等政策进行了全面升级。其中,“十三五”期间,学校每年投入至少5000万专项经费,力争造就一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在人才引进方面,对学科专业领军人才,待遇实行一事一议,根据人才需求,采用年薪制,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工作经费,妥善安置配偶工作,待遇上不封顶;对学术带头人,给予50-80万元的住房补贴,科研启动金及工作经费最高可达60万,必要时可解决配偶工作;对引进的优秀中青年博士给予10-30万的住房补贴,并相应提高博士科研启动金标准最高至20万,根据签订协议内容还可以享受副教授津贴待遇。
在人才培育方面,学校实施“1251”人才培育工程,第一层次是力争培育10名左右在国内外相同专业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第二层次是,培育20名左右在国内相同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是,培育50名左右在省内相同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术骨干;第四层次则是培育100名左右具有成长为省内相同专业领域教学科研骨干的中青年优秀教师(第四层次)。学校每年对第一、二、三、四层次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年、20万元/年、10万元/年、3万元/年的特殊岗位津贴。
学校还设立若干奖项奖励优秀人才的突出贡献。其中,“伯乐奖”用于奖励在学校引进优秀人才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引进1名学科专业领军人才奖励5万元(税前);每引进1名学术带头人奖励3万元(税前)。设立“育才奖”,奖励在学校培育优秀人才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每成功培育1名学科专业领军人才奖励工作经费50万元;每成功培育1名学术带头人奖励工作经费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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