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冒用山东交通学院“实践本科”、“试点本科”、“本科提前批”等名义招生的澄清声明

近日,我校又接到多起举报,反映有相关机构在招生过程中,宣称与山东交通学院、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山东交通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合作进行“实践本科”、“试点本科”、“本科提前批”等名义进行校企合作招生,有些机构还使用了与我校有关的标识和图片。在此之前,我校已接到类似举报,业已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了澄清申明。现就上述情况,再次郑重申明如下:

一、山东交通学院、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山东交通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从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实践本科”、“试点本科”、“本科提前批”等名义招生或其他形式的文化补习类培训,将来也不会与任何机构合作进行此类培训。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仅开展“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校企合作项目。社会上以山东交通学院、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山东交通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名义进行“实践本科”、“试点本科”、“本科提前批”等校企合作招生的行为均与我校没有任何关系。

二、山东交通学院从未授权任何校外机构使用山东交通学院有关图片和标识。请社会公众明辨真伪,不要上当受骗。

三、有关机构冒用山东交通学院、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山东交通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名义进行“实践本科”、“试点本科”、“本科提前批”等校企合作招生、侵权使用我校相关标识和图片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我校的名誉权,必须立即纠正错误。山东交通学院保留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我校提醒社会公众,如发现类似可疑信息,请及时联系我校。投诉电话0531-80683191,0531-80687736

   特此声明




关于山东交通学院“实践本科”解读声明
 
    实践本科,全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考核本科,实践课程考核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考),目前我省自考分为高教自考和在校生实践考核本科两种,在校生实践考核本科是国家教育部在山东做的试点。
    山东交通学院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第二批试点院校。山东交通学院在2013-2015年期间,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可招收以下九个实践考核本科专业: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及应用、会计、机电一体化、建筑工程、金融、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目前我校在校生实践本科隶属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统一管理。
    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从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实践本科”、“试点本科”、“本科提前批”等名义招生或其他形式的文化补习类培训,将来也不会与任何机构合作进行此类培训。
我院自考实践本科咨询电话:0531-80683016。
 
附件: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公告(网址www.sdzs.gov.cn)
 
 
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附件:
 
1、关于修订《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http://www.sdzs.gov.cn/zxks/message/2012/12061801.shtm
 
 
 
2、《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第二批试点院校及专业的通知》中增加山东交通学院试点:旅游管理专业(本科) 
详情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告。 http://www.sdzs.gov.cn/zxks/message/2013/13041801.shtm
3、《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第三批试点院校及专业的通知》、
4、《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第四批试点院校及专业的通知》
中增加山东交通学院试点本科阶段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及应用、会计、机电一体化、建筑工程、金融、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八个专业。
详情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告。 http://www.sdzs.gov.cn/zxks/message/2014/14052202.shtm http://www.sdzs.gov.cn/zxks/message/2015/15043001.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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