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的“全校公共选修课”将于3月16日—18日全天进行网上选课,每位同学每学期只能选择一门公选课,多选无效。
自2013级学生开始,全校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修改为:
学生在选择公选课前,应先对本学期所学的限选课(方向课)、学院内任选课及本学期分方向进行的实践课(课程实习及课程设计)进行校对(上学期已进行选课)。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课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没有补选机会。
学生不得参加未选课程的听课和考核,不能取得未选课程的学分,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或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学生不得跨校区选课(网络共享课程除外),只能选择学生所在校区所开设的有关课程。
学生不得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各学院应将此通知下发到各个班级,包括在外实习的学生,以免耽误选课。
教务处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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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 进行网上选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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