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由山东交通学院组建,2004年8月经山东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许可证号:鲁司鉴登字37010498号)开始执业,从事交通司法鉴定业务。


      中心自执业以来,依托学院人才和专业学科及设备优势(学院现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90 人,建有100 余个实验分室,9个实验中心。其中,经交通运输部批准,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实验室为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汽车运用技术实验室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机动车检测实验中心是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的实验室,同时还是国家计量认可实验室;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13个——汽车结构与测试实验室、道路工程实验室、电子信息与智能交通实验室、现代制造技术实验室、汽车性能实验室、桥梁结构实验室、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实验室、港口结构实验室、桥梁检测与加固实验室、物流工程实验室、汽车运用技术实验室、工程力学实验室、交通运输与安全保障实验室),通过产学研的结合,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服务。

      目前,中心设有交通事故、机动车技术、道路工程、旧机动车评估等专业的司法鉴定,同时是山东交通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之一。中心现有33人具有鉴定人资格,入编《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其中高级职称14人,博士3人。

      中心建立并完善了执业公开、受理登记、鉴定人出庭、投诉查处、错证追究、档案管理、财务和奖惩等制度,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司法鉴定制度体系。在执业过程中,严格落实司法鉴定程序文书、技术标准和操作“三个规范”,司法鉴定人负责、复核、审批签发三级审查以及重大疑难案件专家会鉴等制度,做到接受委托、指派鉴定人、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文书格式、档案管理“六统一”。 建立了一支政治坚定、遵守法律、尊重科学、品行良好、行为规范、客观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中心每年完成司法鉴定案件三千余起,除山东省外还涉及10多个省市,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了大量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赢得了公、检、法机关及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誉。同时,中心重视科研工作,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使鉴定业务得到有力的学术支撑。

      2009年,本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中心副主任李国庆同志被司法部授予“法律法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国家司法部、认监委、认可委的领导、专家莅临调研,对我校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山东交通学院依托学院人才、学科、专业、实验室等资源优势,建设一流司法鉴定机构的举措,是交通类高校寻找到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着力点”;是高校为社会服务、实现教育社会责任的一条重要途径。并希望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能够不断总结经验,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职业标准、执业规范建设做出贡献。

      2012年中心被授予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中心将遵循“依法、规范、专业,公正、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不断增强司法鉴定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打造国内一流交通司法鉴定机构”的愿景而努力。



联系电话:
0531—85987697
0531—80687696
0531—85987696
0531—85556708
传真:0531—80687696
邮箱:jtsf2011@qq.com

单位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6号·山东交通学院北门东


官方网站:http://www.jtsfjd.com/



相关推荐

发表评论

路人甲 表情
Ctrl+Enter快速提交

网友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