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试点高校A类专业财政拨款上浮10% C类核减20%


      日前,经申报和专家评审,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政法学院10所省属本科试点高校A、B、C三类专业已合理确定:A类优势专业占31%,B类基本专业占52%,C类专业占17%,C类专业中,限制性专业和预警专业占60%以上。


      据此,山东省财政在安排2015年部门预算时,对10所高校的A类专业,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上浮10%的比例核定经费;B类专业,按其专业定额核定经费;C类专业,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按20%的比例核减经费。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调研员王宇轩介绍:“高校拨款定额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合理确定各学校的‘三类专业’,确定专业分三步走。”第一步,各高校按照三类专业划分的原则,立足本校实际,统筹考虑办学定位、专业条件、社会需求及山东省限制性专业、预警专业目录,编制上报专业划分初步方案,10所学校共上报A类专业169个,占全部专业的31%;B类专业314个,占59%;C类专业54个,占10%。第二步,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综合各专业布点情况、专业竞争优势、学校办学特色等因素,通过审阅材料、现场质询、会商等评审环节,分学校确定了调整建议方案。第三步,各校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订,并形成最终方案。


      王宇轩介绍,总体上看,形成的划分方案更加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特色更加鲜明。由于A类专业都是学校的优势专业,在校生规模远远大于C类专业,保证了试点高校定额拨款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此次改革也得到了山东各试点高校的赞同。山东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刘兴云说,通过定额拨款这一资金杠杆助力专业的优胜劣汰,从而使优势专业更强,有利于引导学校把主要精力放在优势专业建设上。山东交通学院院长鹿林说,这次改革改进了传统的财政对高校定额拨款方式,使财政拨款与社会的人才需求和学校特色相结合,强化了对高校特色优势专业的政府支持力度,激励高校对其重点专业的培养资源的调度和整合,从而形成学校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促使高校对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专业进行调整、改善以至淘汰。


      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袁培全介绍,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教育厅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高校拨款综合改革。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将能够反映高校应用型大学建设、教学科研、财务管理水平的指标与财政拨款挂钩,深入推进高校拨款综合改革。


      为解决高校扩招过程中出现的部分高校办学定位不够准确、学科专业设置求多求全、专业呈现同质化等问题,2014年11月,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改革拨款定额鼓励本科高校特色发展的意见》,启动了高校拨款定额改革,鼓励高校特色发展。《意见》提出,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专业基础,将学校的学科专业分为A、B、C三类,分类实施浮动定额拨款。改革采取“一校一策”,充分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专业划分和调整方案由学校自主申报,经专家论证、调整修订后确定最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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