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季高考、提前批、单招、合作办学等招生的情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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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校接到有关电话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咨询春季高考、提前批、单招及与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等类似招生的相关的事项,我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在此特别声明如下:

一、我校“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这一机构已撤销。

二、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没有举办春季高考、提前批、单招及与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等类似名称的招生行为。山东交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是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和资源优势重点面向交通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相关非学历职业教育的部门。近期仅尝试开展乘务类、工业机器人职业技能培训两个项目,不属于学历教育。

三、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都在学校招生主页上发布,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同时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通过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和录取。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0687112 80687478。

四、目前社会上以山东交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名义举办的全日制学历班行为均与学校无关,属侵权行为。对此,我校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五、请广大考生及家长辨别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全日制学历班的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31-80683191 80687446 8068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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