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我校榜上有名,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

据悉,本次获批建设单位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要求,经单位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而最终确定的。全省共有16所高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其中A类立项建设单位5所、B类立项建设单位5所,培育建设单位6所。我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订立项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大学科建设及学位点建设力度,稳步推进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学科与研究生处 文/屈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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